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能不能同时适用?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1 14:02) 点击:24 |
我们在买卖房屋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以保障我们的权利,在购房合同中,我们通常都会约定违约责任,那么,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能不能同时适用? 一、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能不能同时适用? 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同时存在,但是当购房合同发生违约时,不能请求同时支付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所以,购房合同发生违约时,只能选择其一,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以上就是“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能不能同时适用?”的相关内容,购房合同中,发生违约,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一个。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