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4:11) 点击:38 |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那么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律师补充: 商品房预售应提交证件及资料: 1、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营业执照; 5、房屋建设总平面图及规划红线图; 6、房屋建设白蚁预防合同; 7、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预售方案; 8、涉及房屋拆迁的,应提交《房屋拆迁许可证》; 9、涉及房屋联建的,应提交房屋联建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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