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马永强
马永强律师
河南 平顶山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马永强律师: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971年2月4日生,民革党员,第七届区政协委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法学和政治学双学士学位,自1995年执业至今,执业以来曾担任数十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数千起民事、刑事、行政、仲裁案件,办案经验丰富。 


  2005年被《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聘为驻河南事务代表,曾撰写多篇法学专业论文在中国律师论坛等专业会议上获奖,其中《农村“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被法律出版社于2009年8月出版的《中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研究》一书收录,该书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周铁农题写书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等人主编。


马永强律师微信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需要担责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4:05)    点击:40

有一句玩笑说“唯有妻子与爱车恕不外借”,虽说这只是一个玩笑,但也证实了车子对于一些人也是很重要的,借给别人生怕对方把车子损坏了更怕的就是发生事故,当别人借车发生了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需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车主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把车借给他人出现事故,有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但是有过错的车主对伤者有连带责任。

律师补充:

肇事者不处理交通事故怎么办?

1、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2、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马永强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马永强律师,马永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马永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0375655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马永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平顶山律师 | 平顶山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马永强律师主页,您是第15379位访客